世界文化遺產(歷史文化遺產) 介紹一覽

意指世界遺產公約(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』)中定義的物質性有形財產,其中分為三大類:文物、建築群、遺址、文化景觀等的「文化遺產」;地質及生態類等的「自然遺產」;兼具文化和自然遺產價值的「複合遺產」。
關西地區除五個世界文化遺產外,還有現已列入臨時名錄,以及正在爭取列入名錄的眾多珍貴歷史文化遺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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