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文化遗产(历史文化遗产) 介绍一览

意指世界遗产公约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中定义的物质性有形财产,其中分为三大类:文物、建筑群、遗址、文化景观等的“文化遗产”;地质及生态类等的“自然遗产”;兼具文化和自然遗产价值的“复合遗产”。
关西地区除五个世界文化遗产以外,还有现已列入临时名录,以及正在争取列入名录的众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。